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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深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添加时间:2023-8-29      浏览次数:

湖南省株洲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注重在过程评价、结果评价、平台建设等方面发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精耕“试验田”,稳步推进评价改革。组织项目研发团队,搭建评价指标框架,以数字管理平台为抓手,建立健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不断推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创新发展。制定《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构建“内容课程化、主体多元化、手段信息化、记录实证化、过程常态化”的综合评价机制,形成“整体推进、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分层负责”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育人合力。围绕学生年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构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实践等综合评价体系,设置三级评价指标,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方式,推动课程领域全覆盖,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用好“信息化”,搭建全市统一平台。搭建全市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建立市、区、学校、学生四层级评价体系,以学籍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电子成长档案,全程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发展情况,注重激励导向作用,引导学生不断超越自我,实现发展目标。建立“电子档案袋”,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材料收集、数据统计与分析、评价反馈与指导,确保学生记录真实有效,进一步提升评价的科学性。

  注重“全过程”,强化评价过程管理。以学生在校三年日常表现、实证材料为基础,利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行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相结合、客观性(实证材料)评价与主观性评价相结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样插标与学校具体组织实施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不断强化评价过程的多元性、过程性和增值性。评价方式实行客观性(实证材料)评价和主观性评价相结合,客观性评价实证材料由学生上传和学校导入,主观性评价有自评、互评、师评和部门评。评价标准由学校统一制定、专人负责。建立实证材料评价、日常表现评价、学生互评等多维度立体评价体系,确保评价常态化实施,不断提升评价的公平性。搭建学期评价、考查成绩、抽样插标等结合的毕业评价体系,评价流程环环相扣,连线成面,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可用。

  实行“硬挂钩”,科学运用评价结果。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体系,每个维度设A、B、C、D四个等级,实行“等级赋分”制度,将评价得分纳入中考招生录取总分。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实施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统一,将评价要素融入到教育过程中,推动学校创新素质教育实施路径,开展与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相应的课程和活动,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