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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九部门发文!严惩培训机构这种行为!

添加时间:2021-9-24      浏览次数:

今日,安徽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发文,即日起联合开展校外培训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当前校外培训广告突出问题,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开展教育培训的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设置未经审批的户外店招广告牌,不允许一店多匾、店招广告牌与审批备案和实际培训业务不一致的广告行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此次集中整治的重点在于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如发布含有“培优”“保过”“必中”等内容,对升学、通过考试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等内容,以及教师资质、执教履历、机构实力、用户评价等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等广告;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授课内容的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含有学生考试排名、提分、升学率、获取奖学金、录取学校等情况,或者张贴高分、被名校录取学生照片等内容的广告。

据悉,即日起各部门将在摸排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基础上,根据职责分工,充分依靠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居)网格化治理体系,组织有关人员全覆盖无死角对辖区内的校外培训广告进行排查摸底。治理过程中,各部门将通过“双随机”、群众举报、部门转办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内校外培训广告开展督查督办,强化联合执法力度,逐个销号、销案,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