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发布,行业律师和专家这样解读

添加时间:2023-11-20      浏览次数:

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提出将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11月18日下午,“为孩子的未来做一点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解读暨相关读物分享会,在成都高新区图书馆新馆举行。该活动由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四川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促进会、四川教育出版社主办,成都高新区文化体育指导服务中心(图书馆、文化馆)承办,文轩传媒少工委《少年时代》杂志协办。

活动邀请了四川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促进会专家、律师及一线教师,为广大家长和孩子解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科普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的相关知识。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解读暨相关读物分享会现场

“《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领域法治体系,健全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保障重要举措,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活动现场,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王春蕾律师针对重点条款作出解读。

她指出,在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方面,《条例》除明确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外,还鼓励教育系统为学生提供优质的网络素养教育课程,同时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管理制度。在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方面,《条例》重点击溃“网络霸凌”行为。“《条例》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发现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处置措施和报告义务,并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行为。”此外,针对家长们关注的网络沉迷问题,《条例》中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消费数额,并要求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并予以适龄提示。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王春蕾律师解读《条例》

在法律进一步完善的同时,家长们应当如何干预才能切实在网络时代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天府第四中学校初中道德与法治老师李灵认为,这种干预不应成为亲子关系的阻碍。“针对防范网络沉迷,家长可以和孩子约定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遵守或违反,都应按照约定实施,巩固规则意识。”同时李灵也提醒家长应注意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家长应用好‘青少年模式’;留意孩子近期的网络交友情况,以及您的金额交易情况;家长在朋友圈‘晒娃’时不要把孩子个人信息曝光。”

天府第四中学校初中道德与法治老师李灵与现场家长互动

值得一提的是,活动现场,不少家长从主办方处领取《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丛书并细细品读。四川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促进会会长黄志凌介绍,该书是一套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提高未成年人数字化时代适应能力的教育丛书,由促进会指导编写,四川教育出版社出版。第一辑包括《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百问百答》和《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以案说法》两册,以问答、案例、访谈、建议的形式,聚焦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热点问题。

四川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促进会会长黄志凌介绍《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丛书

“丛书内容非常系统全面,也贴近孩子生活,因此消除了很多信息差。”家长王先生说,自己也是翻阅该书,才知道“儿童邪典片”“饭圈互撕”这些网络词汇及背后意义。家长李女士认为丛书中的案例发人深省,“家里正缺这类科普网络知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的书籍,非常适合亲子共读,比死板说教的效果好太多!”

黄志凌说,希望通过一系列科普和推广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的相关知识,引导社会大众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耕耘出一片网络净土、数字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