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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中小学应统一集中保管学生手机

添加时间:2021-2-22      浏览次数:

2月19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向各区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提出北京版中小学学生手机管理要求。

北京市教委要求,各区和学校要将手机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并因校制宜制定校内学生手机管理制度。从学生角度,要引导其在学习和生活中正确看待并合理适度使用各类智能电子设备,提高自我管理。在家长方面,要做好家校协同,加强对学生在家庭中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设立家校联系渠道。

此外,各区和学校应合理设置校内统一集中保管学生手机的必要设施设备。明确手机保管的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避免手机丢失或损坏。北京市教委表示,各区还要将学校手机管理纳入日常监管,并建立通报整改制度。

2月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到,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