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教育部:学校统一使用的教育App不得向学生收费

添加时间:2019-9-6      浏览次数:

9月5日,由教育部、中央网信办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提高教育APP供给质量、规范入校合作及个人数据、应用管理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

《意见》要求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教育APP不得变相强迫用户授权,建立教育APP推荐和选用制度,应用商店等分发平台应加强教育APP上架审核管理。

《意见》指出,要探索“政府统筹引导、企业参与建设、学校购买服务”的教育移动应用供给机制,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应用服务。    

此外,《意见》中还提到,2019年底,完成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开展教育移动应用专项治理行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20年底,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初步建成科学高效的治理体系。

教育APP不得变相强迫用户授权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在发布会上表示,近几年,教育APP的广泛应用对“互联网+教育”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了应用泛滥、平台垄断现象,部分教育APP存在有害信息传播、广告丛生等问题,给广大师生带来了困扰,增加了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此次《意见》界定了政策规范范围,提出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

《意见》要求建立备案制度。雷朝滋在发布会上表示,将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为备案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实现“一省备案、全国有效”和全程网上办理。

《意见》要求加强对教育APP的内容建设,以未成年人为主要用户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限制使用时长、明确适龄范围,对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具备论坛、社区、留言等功能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建立信息审核制度。

同时,面向各教育阶段实施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对提供服务的主体进行审核、登记,其中:在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实施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应当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外籍人员实施培训的应当审查教学资质、学历和能力,并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要求。

对广受公众关心的个人信息隐私方面,《意见》要求教育APP提供者应当建立覆盖个人信息收集、储存、传输、使用等环节的数据保障机制,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信息认证。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用户同意。

此外,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信息时则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授权。不得以默认、捆绑、停止安装使用等手段变相强迫用户授权,不得收集与其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与用户约定,不得泄露、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建立教育APP推荐和选用制度

在规范管理方面,《意见》并非将眼光局限在教育APP上。早在2018年,教育部就印发相关文件,对中小学学习类APP乱象进行了集中治理。但雷朝滋在发布会上透露,随着工作深入,他们发现不止中小学学习类APP需要规范。

此次《意见》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是本单位自主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的主管单位和选用第三方教育移动应用的责任单位,应当加强统筹管理,明确职能部门归口,同时将教育移动应用、公众号和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平台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予以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开发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责任体系。

雷朝滋表示,《意见》鼓励通过推荐优质教育APP树立行业标杆,发挥头雁效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地方实际,会同网信等职能部门探索本地区教育移动应用的推荐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教育移动应用的评议,形成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教育部。

鼓励通过第三方评估,组织对教育移动应用的合法合规、功能性能、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检测,对教育移动应用呈现的内容进行检查,为推荐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另外,《意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制定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制度。要求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负担,确定选用后上报上级教育部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集体决策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要求学生使用。

教学、管理工具APP不能向学生收取费用

《意见》还对进校合作做出相关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的进校管理。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

此外,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移动应用,原则上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运行管理。

《意见》还就加强行业规范,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监管机制,以及将教育移动应用治理情况纳入相关考核等做出规定。

据中央宣传部反非法反违禁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副局长杨梦东在发布会上透露,2019年在线教育市场将超过2600亿元,中小学生在线教育用户将达到8000万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学习类APP等移动应用程序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互动作业”“同学帮”等十余个违法违规平台,下架了两百余款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应用。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表示,这是国家层面发布的首个全面规范教育APP的政策文件,覆盖各学段教育和各类教育APP,对促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