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三个一”助推校外培训“平安消费”
一、建立“一栏无余”的信息制度,平安消费关口前移
一方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信息“一栏八公开”制度,要求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栏,公布办学许可证(审核意见书)、法人登记证书、收费办法、教师信息、培训课程、培训合同、安全管理制度、投诉电话等八项内容,让机构信息“一栏无余”,让学生及家长明明白白消费。另一方面动态公布“黑白名单”,制定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工作,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白名单”的相关条件要求,要求各地各部门定期公布“黑白名单”,目前正在谋划公布第二批600多家“白名单”机构。
二、构建“一齐行动”的部门协同机制,以案示警远离陷阱
一是教育部门和消保委“一齐行动”联合发布校外培训警案例,提示消费者注意消费陷阱,如“储值优惠吸引人,预付学费退费难”“卖点宣传套路深,培训效果差太远”“霸王条款侵权益,格式合同藏陷阱”“包退承诺很诱人,实际操作难上难”等四大类陷阱,让学生及家长远离陷阱,避免可能带来的退费困难。同时,针对校外培训消费纠纷,联合组织召开协调会,积极稳妥处置,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二是教育部门和消保委“一齐行动”发布“平安消费”提示单,提醒家长审慎选择培训机构、签订规范服务合同、理性支付培训费用、警惕机构虚假宣传、消费别忘索要票据凭证,提醒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三、创新“一网监管”的市县联动治理,严查违规培训行为
结合“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基层四平台”和网格化管理试点,建立“乡镇街道网格员+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员+社会监督员”的立体型网格管理队伍,强化部门日常监管,借助100名社会监督员力量,及时发现校外培训消费问题。截至目前,通过县级全面自查、县域交叉检查、市级复查等方式,出动5569人次,查处隐形变异培训39起,发现并整改违规广告30起、违规收费15起,整改27个未按《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签订的机构,印发问题整改交办单9份,督促机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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